我国刑事诉讼的主体涵盖了哪些层面的角色

贵阳律师事务所 203

我国刑事诉讼的国刑主体涵盖了三大类,第一类是事诉讼的色代表国家行使权利的机关,第二类就是主体有直接利害关系的诉讼当事人。第三类就是涵盖其他月那件有关联或者是协助诉讼进行的其他参与人。

一、层面我国刑事诉讼的国刑主体涵盖了哪些层面的角色

所有参与刑事诉讼活动,在刑事诉讼中享有一定权利、事诉讼的色承担一定义务的主体国家专门机关和诉讼参与人。其中承担基本诉讼职能的涵盖专门机关和当事人是主要的诉讼主体,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层面一般诉讼主体。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国刑规定,我国刑事诉讼主体包括三大类:一是事诉讼的色代表国家行使侦查权、起诉权、主体审判权、涵盖刑罚执行权的层面国家专门机关,包括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军队保卫部门、监狱、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等;二是直接影响诉讼进程并且与诉讼结果有直接利害关系的诉讼当事人,包括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害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三是协助国家专门机关和诉讼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的其他诉讼参与人,包括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等。

二、刑事诉讼中应当查明的事实包括哪些

律师在线提醒您,需要查明的案件事实包括:

1.犯罪嫌疑人的身份;

2.立案侦查的犯罪行为是否存在;

3.立案侦查的犯罪行为是否为犯罪嫌疑人实施;

4.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动机、目的;

5.实施犯罪行为的时间、地点、手段、后果以及其他情节;

6.犯罪嫌疑人的责任以及与其他同案人的关系;

7.犯罪嫌疑人有无法定从重、从轻、减轻处罚以及免除处罚的情节;

8.其他与案件有关的事实。

三、刑事诉讼中回避的种类

1.自行回避,是指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等在诉讼过程中遇有法定回避情形时,主动要求退出刑事诉讼活动。刑事诉讼法第28条确立了自行回避制度。这种制度的实质是通过公安司法人员的职业自律和自我约束意识,消除可能导致案件得不到公正处理的人为因素,使符合法定回避情形的公安司法人员自觉退出诉讼活动。

2.申请回避,是指案件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认为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等具有法定回避情形,而向他们所在的机关提出申请,要求他们回避。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申请公安司法人员回避,是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一项重要的诉讼权利。公安司法机关有义务保证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充分有效地行使这一权利。按照我国1996年修正的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害人具有当事人的诉讼地位,因而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等一样,在刑事诉讼的各个阶段都享有申请回避的权利。

3.指令回避,是指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等遇有法定的回避情形而没有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没有申请其回避,法院、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等有关组织或行政负责人有权作出决定,令其退出诉讼活动。指令回避是回避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自行回避和申请回避的必要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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